护教作家刘易斯

作者:章乐天 2017-03-15 16:50

要到成年以后,刘易斯才能逐渐明白,信仰的核心不在于心想事成,而恰恰在于心想事不成

每个襁褓里的小婴儿,都在两个仙人的注视之下,他们决定了婴儿的命运。一个叫格雷戈尔·J·孟德尔,靠研究四季豆起家、最后首次提出遗传规律的奥地利修士;另一个叫巴甫洛夫,提出条件反射学说的俄国人。这两位,一个是先天论者,说每个人被遗传基因所决定,双亲染色体将好的和不好的特征传给下一代,另一个则主张后天为王,孩子空白的大脑从环境里吸收一切信息,让它们建立起无数的联系,形成了心理和精神生活的基础。

得同时接受他俩才能接近一个人的性格密码。大概是大家都学会图省事了,现在的流行趋势似乎是孟德尔盖过巴甫洛夫一头,星座这种东西往往成为评价一个人第一位的参考意见,其次才考虑其家境和成长经历。其实,一个从小受洗的基督徒,其宗教性差不多就是染色体,近乎先天了,而后天因为种种原因归化的基督徒则差点意思。从遗传的角度看人,我们可以解释发生在人身上的很多不可解释、或者解释了也不能左右的因素,这样,即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心里也可以坦然。

读C·S·刘易斯的《惊悦》,对这个问题有了些新看法。刘易斯很有名,是跟他的好朋友J.R.R.托尔金齐名的上世纪奇幻文学的开山祖师,托尔金写《魔戒》,刘易斯写的是纳尼亚系列,两个人都深受北欧神话影响,都参加过一战,但是刘易斯更主要的身份是基督教护教作家,写出了上世纪最畅销的护教作品。《惊悦》是他57岁(1955年)出版的自传,回忆到他重新找回宗教信仰:原来这个从小就入了基督怀抱的孩子,因为兼有先天与后天的种种缘故,走过一长段背弃主、远离主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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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悦:c•s•刘易斯自传》

这缘故是什么呢?他生在北爱尔兰首府贝尔法斯特,生出来不多久,这个在家里被称作“杰克”的孩子就受了洗。他的哥哥比他大四岁,他们爸妈都有很好的读书品位和丰富的藏书,据《惊悦》中说,家里的书从书房里溢了出来,画室、衣帽间、卧室、阁楼里堆得都是书。但是丰富的精神营养和表面运转良好的家庭环境却内藏隐患:母亲是家里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情感轴心。

从《惊悦》看刘易斯,他非常文艺,如果说学龄男孩大体可以分成重体育和重美育两条路的话,刘易斯是纯粹而彻底地走美育一边的,他不喜欢运动,也缺少运动素质,也没有去渔猎活动的机会,而把漫长的时光(那里有着一连几个月刮风下雨不断的气候)消耗在了室内,以至于他的“喜悦”说出来也显得很静态,很内在,跟一般意义上的孩子的个人成就,比如比赛获胜或是做成了一件复杂的作品等等毫无关系。

朗费罗、马克·吐温、柯南·道尔等都是他最熟悉的作家,他跟他们的作品相伴,并不觉得孤单是不快乐之源。他的父亲是一个勤奋工作维持家用的律师,对两个儿子照料较少。尽管如此,刘易斯有慈母和书籍相伴,兼家境优裕,童年过得十分充实。《惊悦》里有一段文字,说到早年人生对他的意义:

“童年的梦想与青春的梦想也许有很多共同之处;而少年期则仿佛一片陌生的领土横陈于两者之间,在那里,一切(包括我们自己)都是贪婪、残忍、嘈杂以及乏味的;在那里,想象力陷入沉睡,而最最缺乏想象力的感官与野心却躁动地、甚至疯狂的清醒着……我的童年与我生命的其余部分和谐一体;我的少年期则不然。”

童年和少年之间的分割线是母亲的不幸患癌及逝世,“表面上的恢复,疾病复发,越来越痛,死亡。我的父亲一直没能走出这场变故的阴影……我们整个存在变成某种被异化了的而且无比险恶的东西,房子开始充满奇怪的气味、半夜的吵闹声、以及预示不祥的压低嗓门的对话。”这段描写表明刘易斯虽然记不住什么细节,但感受力很敏锐。虽然在死前,母亲给了儿子们每人一本题写了祝愿词的圣经,但事与愿违,刘易斯在祷告之后,发现妈妈没能活过来,就恼恨起上帝来,认定他一定是个暴戾残忍的造物主,或者干脆就是一个虚构物。

如果真有上帝,为何世上会有如此多的苦难?多少个世纪以来,基督教护教者为这个问题绞尽脑汁,写下了一篇篇的文章、一卷卷的书。对少年刘易斯来说,很简单,环境里出现了决定性的消极变故,被先天植入的信仰就该推翻了。没必要捍卫它,哪怕遗传基因里的东西也可以撇去。要到成年以后,他才能逐渐像一个护教者那么复杂地看待事情,明白信仰的核心不在于心想事成,而恰恰在于心想事不成,在于应对失落,在其中找到上帝的恩典或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

需要了解“惊悦”(Surprised by Joy)一语的文学渊源,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一点。1812年6月,湖畔派诗人威廉·华兹华斯年仅三岁多一点的爱女夭折,华兹华斯在痛苦之中写下了这首《Surprised by Joy》:

心头一阵惊喜,急切如风,我回头去找人分享欢喜,除了你还有谁?而你深埋在寂静的墓土,哪里还有岁月变迁可追寻的处去?爱,真挚的爱把你召回我心里——可我怎么能忘记你?虽然这不过发生在时光稍纵即逝的顷刻,什么魔力使我如此昏聩,竟忘记我的最悲痛的损失?闪回的思绪是极大的痛苦,是我经久的苦难,我一人,只有我一人呀,凄茫伫立,知道我最心爱的宝贝已不再归来;无论是现在还是在未来的岁月里,再不能向我重现那天使般的脸蛋儿。

只有第一句“心头一阵惊喜”关乎joy,后边都是悲伤,所以中译者干脆将标题意译作“伤逝”。要重新找回信仰,就必须超越当初对喜悦的浅薄理解,要懂得和接受信仰给自己提出的更高层面上的要求。不过,刘易斯的阐释似乎总是刻意制造晦涩,他说,孩子常常会有的信仰,那种初始的、想让上帝满足自己愿望(哪怕只是“让一切还原如初”)的信仰,如果让他失望了,“也没有任何宗教上的重要性可言”。

刘易斯确有一种故意神秘化的倾向,因为他的思路分岔很严重。比如在书开头不久,刘易斯就说他想给读者一个机会,是决定是把书扔掉呢,还是继续读下去,似乎想摆出一种雍容淡定的姿态。但这句话纯属废话。他接着说,他的人生很平淡,最值得一说的无非是“喜悦”而已,但他的“喜悦”跟一般理解的不同,他的“喜悦”指“一种没有获得满足的欲望”,虽然没满足,但“它比任何欲望的满足都更让人心向往之”。这种沉思,在我看来如果不是毫无意义,起码也是表述不当的。

书越往下读,渐渐感到采取这种风格来回忆往事,是他身上孟德尔的一面在作祟。刘易斯想说的是,他以前对“喜悦”的理解是够不上基督徒的规格的,后来,当他发现这些喜悦往往因为他求知的深入而褪色,他的兴奋感逐渐减弱,最终消失(“知至多,乐至少”),自己陷入到一个华兹华斯式的困境里,即不住地“悲叹着‘光辉荣耀’已逝”,他才明白应该用另一种视角来看喜悦,把它看成未完成的,心向往之的,并不是像一个实体目标一样抓在手里就告一段落了。

这个圈子兜得非常之大,而在过程中,他也并不怎么考虑读者的阅读感受——或许是因为,我并不在这本书最合适的读者群里吧。神学家马尔库斯·博尔格在《摆脱幼稚》一书里就说,《惊悦》是早期刘易斯和晚期刘易斯的分界点,在此之前,刘易斯比较好斗,写书富于论辩色彩,在此之后,他“写上帝的神秘感和生命的神秘感更让我信服……晚期刘易斯,我觉得比早期远为睿智,充满了洞见。”

“喜悦”不只是“幸福”、“快乐”,三者的共同点仅仅在于都想重来一遍;事实上,经常地,他在痛苦不幸的时候也会感到喜悦,而且刘易斯认为不只是他,别人也一样,一旦品尝过它的滋味,就宁可用全世界的快乐去交换它。人人都喜悦过,但在喜悦的时刻我们不会想到自己的心情,只有过后想起时才会说,嗯,那时的我很开心。刘易斯也一样。他说他的第一段“喜悦”经历,是“一段关于记忆的记忆”。那是儿时一家人还住在老宅里时候,某日,他哥哥拿来了一座玩具花园——一个饼干盒子,覆上青苔,插了点嫩枝和小花——让刘易斯有了第一次美的体验。当他重新想起当年的玩具花园时,他感到喜悦,他确信它有关欲望,可又不知道欲望的是什么:“肯定不是一个装满苔藓的饼干桶,甚至也不是我自己的过去……”而且,在弄清这种欲望到底是什么之前,它就已经消失了,像一道灵光。

上述经历是否能列入到博尔格所说的“生命的神秘感”中?刘易斯真是一个笨拙的写作者,若一个意思有一百种表达法,他选择了其中最不聪明、最绕嘴的一种方式。他像一个初学乍练的哲学学生,企图用抽象的语言来讲述一些个人经验,结果说成了一团乱麻。

上预备学校的时候,在一个背离正统的老师的引导下,刘易斯完全蜕变成了无神论者。这之后就是受巴甫洛夫主宰的漫长时段了。他接连被瓦格纳音乐、北欧神话和凯尔特神话迷住,逐渐在头脑中建构想象王国。他在接触这些文化矿藏的经验里识别、描述可称“悦”的现象,他偶然地发现了这些现象,同时又在有意地寻找。不过,精神文化追求上的极致化(毕竟瓦格纳的音乐乃至北欧神话,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有毒”的)是以世俗生活的百般苦闷为背景的,刘易斯说,他在预备学校(坎贝尔学院)上学时读过的大多数书,跟童年读过的那些书相反,是他终生都不想再翻开的。

“我的少年期就是一片荒芜的沙漠。真实的‘喜悦’……从我生命中消失了:消失得如此彻底,乃至连对它的记忆和欲望都没有留下片毫。”在校一年以后,哥哥被送到了威尔文公学,自此本来亲密的两兄弟渐渐很少在一起了,让刘易斯更感孤单。

后来他也上了威尔文。刘易斯拿它跟1914年后的参战经历相比:上公学跟打仗究竟哪个更让他厌恶呢?当然是上公学。因为“没有人假装喜欢军队。你遇到的每个人都想当然地认为这一切令人作呕,却无可避免,是理性生活的恐怖终止。”然而在威尔文公学里,人们必须“对明明让我无比厌倦的东西没完没了地装出兴趣”。“明明白白的苦难,与自我标榜为乐趣的苦难相比,反而更容易承受”,更何况在军队里,患难与共者之间会产生一种兄弟情谊,甚至,在特别强烈时,是一种爱。

直到这时,这本回忆录的脉络才算清晰了起来。说到爱,感觉刘易斯的运气还是真好,抑或那时的英国军营还能接收绅士风度的某种恩泽,他抵达法国后的第一晚,就在一百多军官聚集的宿营地得到了两个中年加拿大人的“接管”。刘易斯用词往往失之含糊,他说那两人拿他当作久违的老朋友,而不是当儿子,因为母亲去世、学校的压抑而引起的与神的隔阂,似乎至此开始慢慢修复了;不过他紧跟着来一句“愿上帝保佑他们!”马马虎虎就给这一段收了尾。

从军的经历决定性地扭转了一切。直接起作用的并不是泛泛的同志之爱,而是一个在军营里认识的同龄人:欧文·巴菲尔德,他们都生于1898年,但巴菲尔德活了将近百岁,刘易斯则在六十多岁就撒手人间了。

他将巴菲尔德称作“我私淑的老师中最睿智、最杰出的一位”,他俩一起进入牛津后持续通信、对话,巴菲尔德改变了刘易斯的思想,具体而说,一个是改变了他的“时代势利,即不加批判地接受我们自己时代的精神氛围,想当然地认为,但凡过时的就是不好的。”想想刘易斯对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作品的重视,以及他从中获得了多少想象的灵感,就知道来自巴菲尔德的这一影响有多么紧要了。

巴菲尔德让他警醒道,不管知识的发展显得多么顺遂,知识的体系如何日见其完美,不管我们如何用感官来感受宇宙,“将其作为岩石般牢固的现实”,我们仍然是需要有神的推定的,因为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对一些意识现象,我们无法作出纯属科学的解释。在当时流行的一种逻辑、伦理、美学的行为主义理论,在刘易斯看来,纵然它多么完整、严密、有说服力,但一个人仍必须是出于“信”才能接受之。

犹如维吉尔领着但丁逛地狱,巴菲尔德引着刘易斯走上了重新投入主的“怀抱”之路,让他相信有一个“绝对”存在。至此,终于可以松一口气,跟我读过的大多数回忆录都不同,《惊悦》缺少细部的结构安排,详略不当,逻辑暧昧不明,就好像一根时不时打死结的线,磕绊着像我这样的读者,经常让我十分不耐烦。

我理解这是护教型写作的共同特点:不自由,似乎总有一些什么东西掣着他的肘。刘易斯承认自己的生涯比较平淡,他很诚实,不愿意装出一副历尽沧桑、最终找到精神归宿的样子,这太俗套了,随便哪一个代笔写手都能对付下来,但他在书写内心一波三折的经历时也经常滞阻不前,也许将它拿上台用作内心独白表演还更合适一些。顿悟的时刻终于到了:“1929年复活节过后的那个学期,我投降了,承认上帝是上帝,我双膝跪地,祈祷:也许,我就是那个晚上全英格兰最沮丧、最不情愿的一个皈依者。”紧接着他又说:他感到了神是谦卑的,因为他“竟至接受这样一个皈依者……我这个浪子,却是一路踢打挣扎,满心怨恨,眼珠四处乱转就想瞅准机会赶紧掏走,最后才被拖进了大敞着的家门,门后的这份大爱,谁又能完全体会呢?”

得恭喜他与自己的基因第二次握手,虽然表面上写得很不堪,但我知道这也是刘易斯从上帝那里学来的谦卑。以前的他就是不明白谦卑的道理,太在乎自己的心头之爱——自己的“悦”,殊不知他并不配获取,不配一直将喜欢的人和物留在手中陪伴。岂有哪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能不承认这一点呢?刘易斯道出了信仰帮助人在失落中找到喜悦的终极大法:“上帝的严厉比人的温柔更善,上帝的强迫是我们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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