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房可入读名校是个美丽的误会

作者:吴娓婷 2017-07-21 16:36

“租购同权”说法甫一推出,便引来社会普遍的关注。有舆论甚至认为,该说法意味着:在名校周边租房,就可入读名校。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吴娓婷 实习记者 苑伟斌 “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租购同权”说法甫一推出,便引来社会普遍的关注。有舆论甚至认为,该说法意味着:在名校周边租房,就可入读名校。

说法来自于7月17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具体措施第一条就提出“租购同权”。政策原文指: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有长期关注广州教育政策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指出:广州市对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员子女早就有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上学问题,但基本是统筹安排学位,而非这次的新政并没有脱离之前的教育政策,“并不新鲜”。

今年2月15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通知提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区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在这样的指导文件下,各区出台了自己的招生工作意见。

所谓人户一致,指的是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拥有完全房产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或集资房证明)地址一致。

每年,广州市各区教育局都会对区内的公办小学划分招生地段。如果适龄儿童满足了入学当年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制定的地段生条件,就成为“地段生”,可以入读儿童户口所在地段进入教育局划分的对口公办小学。如果适龄儿童不符合地段生条件的话,即为统筹生,需要统筹入学。所谓“统筹”,是指要等公办小学录取完地段生后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各学校录取。具体录取到哪一所学校,需要一点运气成分。

在市教育局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广州市各区发布了具体的招生工作意见。以广州的“教育强区”越秀区为例,该区于4月1日印发《2017年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其中这样安排租户子女的上学问题:“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 1—5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017年荔湾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中,提到“属手续完备、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不符合以上条件,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

2017年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也提到,“租住公租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其他租住户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可见,在“租购同权”的方案提出之前,广州市教育局对于租住户适龄子女普遍采用的是统筹入学办学方法,而非对口入学。要“对口入学”,仍然需要满足前述的“人户一致”原则,和租住公房等条件。而如果同一住宅单元内已经有对口入学的学生,租住户的适龄子女也只能接受统筹入学的办法。

对比之下,这次发布的“通知”,对相关适龄学童的入学安排提得相对简单,且没有提出超出上述招生工作意见范围的新的入学安排。“通知”文件提及的“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有三类: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3.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此外,承租人还要符合本地无房、租房有备案两个条件。在此情况下,教育部门有责任为这三类承租者子女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至于怎样安排,目前仍需按照前述的各区招生工作方案进行。一般来说,无广州房产的承租人士,户口会落在单位集体户口、街道的公共集体户或父母亲戚的户口中。那么他们需要住在集体户口对应的地址,或租住公房,且能把户口迁到租住的地方,达到“人户一致”的条件,才有机会入读对口学校。在外租住私房,一般会被统筹入学。

从这些细节看来,承租人士的子女不能说完全没有机会入读所在学区的名校。只不过,名校学位十分紧张,通常“地段生”都无法完全满足。普遍采用统筹入学办法的租房人士子女,难度可想而知。当然,广州市政府通过本次“通知”,强调了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承租者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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