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不满退市起诉深交所 深交所: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

作者:胡艳明 2017-09-19 20:09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信息显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起诉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立案。

(全景图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图片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9月19日,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信息显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行政起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式立案。

官网信息显示,案件的被告为深交所,原告为新都酒店,案件立案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目前案件状态为立案。

据悉,案件已经正式立案,案号为:(2017)粤03行初128号。

9月19日晚间,深交所通过其公众号发表公告称,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深交所在回应中称其作出新都酒店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据了解,被称为“2017年第一退市股”新都退(000033.SZ)(原新都酒店),于2017年5月17日,因会计调整后业绩未达标,新都退股票被判定终止上市。

而且,因退市事宜,新都酒店今年已卷入两起仲裁案和两起诉讼纠纷。2017年5月12日,新都酒店发布公告称,已通过法院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并同时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纠纷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此次退市原因,公告称系因新都酒店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附:深交所公告原文

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

2017年5月16日,本所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本所关注到,近日新都酒店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撤销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

本所作出新都酒店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因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新都酒店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公司在披露2015年年报后向本所提交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本所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工作。2017年5月15日,本所上市委员会对新都酒店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不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恢复上市条件,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不满足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7条、第14.4.1条第(二十七)项和第14.4.2条的规定,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本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继续认真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申请,从严监管规避退市行为,对于达到退市条件的公司,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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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明经济观察报记者

金融机构新闻部记者
主要关注上市公司、证券、银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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