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幕上的文学像素

作者:周泽雄 2018-03-08 16:52

在这部令人玩味的电影里,观众在不足两小时的观影体验里,见识了令人信服的人物,品味了情感和道德的纠结,还顺带思考了生活

——电影《三块广告牌》观后



   

我和妻子走进电影院时,第90届奥斯卡颁奖典礼正在好莱坞杜比剧院进行,我们将要观看的影片《三块广告牌》(Three Billboards Outside Ebbing, Missouri)已经获得了最佳男配角奖;电影结束时,它又获得了最佳女主角奖,预期中的最佳影片奖旁落了。我没有看过获奖影片《水形物语》,不便说三道四。但依我浅见,《三块广告牌》够格成为年度最佳。奥斯卡奖项和诺贝尔文学奖一样,只是一个重要的参照系统,有时,它说明的问题比它忽视的问题更多。
   

其实,说“依我浅见”也有失分寸,那暗示了自己的看法具有稀缺性和独到性,但考察各种评分系统(IMDb和国内的豆瓣影评),本人的“浅见”正属“卑之无甚高论”——《三块广告牌》的分数(8.7)远在《水形物语》(7.4)之上,不属一个级别。我们知道,电影是一项高度依赖票房和口碑的产业型艺术,票房固然不等于品质,评分确是品质的可靠保障——至少比奥斯卡奖项来得可靠些。比如,在不少评分系统里高居榜首的《肖申克的救赎》,就是奥斯卡大奖的著名落选者。而豆瓣评分只有6.9分的漫威系影片《黑豹》,尽管与奥斯卡无关,却在同期北美票房榜上一骑绝尘。
   

才出影院,妻子就和我讨论起《三块广告牌》了。我们讨论的核心是角色,除了获得奥斯卡小金人的女主、男配,还涉及了片中其他六七位人物,我们认为皆有可议之处。关于女主角,即影后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Frances McDormand)扮演的愤怒母亲米尔德雷德,我们的看法有时达成一致,有时又出现分歧。前一刻她还嫌我持论过苛,并通过有说服力的细节启发我的认知,下一刻又反过来,变成我嫌她的指责有失公正了。关于警官迪克森,即山姆·洛克威尔(Sam Rockwell)借以获得“最佳男配角”的那个角色,我们的看法也只是大致相同,对于个别情节的理解,分歧明显。
   

我意识到了这部电影的独特。因为,这种情况其实较为罕见。我们只不过看了一部电影罢了,却不是在谈论剧情、表演、主题、音乐——影片里具有“互文”效果的音乐处理相当出色——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八卦娱乐信息,而是像读了一部小说、看了一部戏剧那样,兴奋点被片中人物包围,好像那是一个个真实人物,或类似麦克白、包法利夫人那样一言难尽的文学人物。大致说来,“电影人物”与“文学人物”有着不同的塑造原则,而在《三块广告牌》里,编导马丁·麦克唐纳(Martin McDonagh)联合一众出色的演员,把这个界限成功消除了。



  

  故事的表层是这样的:
   

美国密苏里州埃宾镇,七个月前出现了一桩惨案,姑娘安吉拉在一条偏僻公路上行走时,惨遭强奸和焚尸。案件迟迟没有侦破,死者母亲米尔德雷德身心饱受折磨。有次在路上见到三块废弃的广告牌,她眉头一皱,咬紧下唇,作出一个决定:卖掉自己的小货车,花高价租下三块广告牌,用三条醒目的标语,把女儿的悲剧、罪犯的逍遥法外和小镇警长威洛比的不作为,广而告之。她解释道,此举是为了提醒警察局加速破案,别不了了之。
   

除了“三块广告牌”的别致创意,母亲有此反应和行为,绝无可怪之处,何况,电影开头部分也展示了小镇警察的懒散无为。就是说,该表层叙事既简单又合理,不会有人产生困惑。观众可能以为情节将围绕凶杀案侦破或司法公正而展开。
   

导演对情节和人物的深层掘进,使故事显出异样。愤怒母亲(她后来被称为“广告牌女士”)指名道姓加以谴责的警长威洛比,实际上是位广受爱戴的好人,也曾竭力破案,只是未获进展。更不幸的是,警长患有胰腺癌,生命只余数月。至于女主角米尔德雷德,如果她确实是位慈爱母亲,举止上的乖戾暴躁也就谈不上费解了。毕竟,女儿之死太过悲惨,常人实难承受。实情却非如此,“广告牌女士”之前并非一位好母亲,脾气火爆,极难相处。不仅丈夫离她而去(丈夫的花心也是原因),女儿死前一周,也曾试图离开这个家,住到父亲处。只有儿子勉强与她相处,但必须忍受她时不时的无名怒火。
   

具体到那件惨案,母亲也难辞其咎:那天女儿因事外出,求母亲借车给她,母亲蛮横拒绝,在与女儿爆发的激烈争吵中,两人在气头上正好说了符合惨案实际的话语,类似“一语成谶”。而母亲答应借车,惨案就不会发生。如此,米尔德雷德的愤怒就不那么纯粹了。它显然兼有转嫁自身责任、安抚自身心灵的因子。是受害者兼责任人的双重身份和双重心理,使她的愤怒变得怪异,她因此做出的若干攻击性行为,也有了重新审视的必要。



    毕竟,这类攻击迹近违法,包括用尖锐器械扎破某个咎由自取的牙医的手指,暴力蹬踏两个朝她车窗上扔鸡蛋的中学生,还纵火焚烧了小镇警察局——编导似乎出于整饬主题的目的,才省略了类似行为的法律后果。总之,一位按说更适合以哀哀无助的凄婉形象引来观众同情的不幸母亲,正以咄咄逼人的攻击态势,令包括小镇警察局在内的很多人陷入不安。而她那张线条过于刚硬的脸,那副怒气咻咻的姿态,以及那身强悍的工装裤打扮,一度也在迅速稀释观众的怜悯。不幸母亲令人同情,复仇女神令人畏惧,观众一时不知如何安顿观感。
   

当然,只消静心一想,我们又会恢复对这位母亲的同情和尊敬。她已经失去了女儿——她仍然爱着自己的孩子,她会半夜走进女儿房间,套上女儿的绒毛鞋,与鞋子代表的女儿自言自语——还要承受一个不该由自己承受的可怕自责。观众很容易分辨,母亲拒绝借车及那些气头上的话,与女儿遭受的重大不幸,只具有皮相的关联。那充其量只是一个巧合,无论法律上还是情理上,母亲都没有真正的责任。但我们也明白,身为母亲,她注定无法如此超然,她不会那么简单地原谅自己。我们是旁观者,她是当事人。
   

于是,我们撞见了一种只有在伟大的文学人物里才会出现的悲剧冲突:母亲的行为越是不近人情,人们对她的同情就越减弱;观众被减弱的同情心,又加剧了母亲的不幸,于是,他们的良知重新得到召唤,并在一个更深的层面理解和同情这位母亲。我们恍惚想到,一种母亲的强势,永远以内心的柔弱为支撑。但观众又得警惕,在同情母亲的过程中,避免伤及另一些人物,如威洛比警长。
   

观众变得纠结了,“广告牌女士”的身心苦难转化成观众的认知困境和道德折磨。指责母亲不会使任何人变得好受些,她已然深陷在情感深渊里,我们无权要求她一言一行中规中矩。在影片里,演员出色的表演与角色浑然一体,她从来不笑——总共笑过两次,一次是突然面对一只鹿,幻想是否女儿转世;另一次是影片结尾,她与警员迪克森化解敌意,两人共同驱车踏上充满未知的寻仇之路——她的大多数行为都可以指责,细想又无不可以原谅。即使我们认定自己不会选择她的行为方式,我们也无权责备她。我们必须认可她的与众不同,一位如此不幸的人有权显得另类,归根结底,她行为乖戾不是出于天生戾气,而是——她真是一个人物。
   

警员迪克森的情况有点类似,起初他看上去像个脾气暴躁、工作懒散的人,工作期间总喜欢把腿搁在桌上,还有歧视黑人和同性恋者的倾向。为了迫使米尔德雷德放弃对威洛比警长的挑衅,他听从老母亲的教唆把她的黑人朋友借故弄进监狱,也是重大污点。但是,他对警长的尊重和爱戴是真诚的,年纪不算小却一直陪伴在年迈母亲身边,也算一个优点。他对“广告牌女士”的敌意缘于替警长打抱不平,他认为警长受到了冤屈;在警长饮弹自尽后,他迁怒于那位小镇广告商,在狂暴中将对方饱揍一顿,还把对方扔出二楼窗口——不担心出人命吗?他为此被迫交出手枪和警徽。但是,在他身处险境、急需逃生时(“广告牌女士”纵火焚烧警察局时,他正好独自在室内),仍然奋力抱出那卷重要卷宗;在偶然听到犯罪嫌疑人的可疑信息时,竟不顾安危,用指甲强行从对方脸上刮下一层皮脂,以便日后检查其DNA信息。细心的观众还会发现,该警员的懒散行为亦与小镇相对良好的治安有关。之前警长翻看卷宗时,迪克森瞥见了那张含有烧焦尸体的照片,马上掉过头去,意欲呕吐,则从侧面证明,虽然他担任警察已有三年,接触过的暴力场景委实不多。
   

与女主角一样,警员迪克森的行为亦位于善恶之间,单纯肯定和否定,皆非可取。大致说来,山姆·洛克威尔扮演的警员迪克森,也是一个人物——我是说,一个活动在银幕上、文学像素闪闪烁烁的人物。
   

观众再次有点不知所措,他们忙着理解这个理解那个,原谅这个原谅那个,而这份情感和认知上的手忙脚乱,恰是他们可以指望的艺术馈赠——通俗地说,这叫“值回票价”。

 


   

曾几何时,谈论电影成了一项具有固定程式的观念表演。一部多少值得一谈的影片,新潮谈论者若不能用一堆流行缩略语或时髦主义与之挂靠,他就认为自己啥都没说;一旦挂靠上某个流行主题,他又似乎以为,文章的立意和深刻性,已手到擒来。这是一种伪装成高端大气的低端孱弱。
   

我想,这些观念技师遇到《三块广告牌》,八成会傻眼。没有任何一种“政治正确”与它有染,几乎所有时尚元素都与它无涉。影片里隐约也有种族歧视,还提到了同性恋,女主人公似乎属于弱势群体,但这些都无法支撑起一种题旨。它们出现在电影里就像出现在生活中一样,既不更多,也不更少。导演没有突出、强化它们的用意,只是节制地安插它们,意在显示一种态度:我不想把一种过滤过的生活摆给你看。比如,美剧《权力的游戏》里戏份充足的那位矮人演员彼特·丁拉基在影片里也露了几回脸,没有人用特别符合政治正确的态度给予他更多尊敬,他也没有受到额外歧视,与其说导演留意了政治正确,不如说他认为此类主题不足挂齿。警长威洛比说过:“如果把有轻微种族歧视倾向的警员都开除,警察局里也就没有几个人留下了。”同理,如果每部影片都得火烛小心地回避或彰显政治正确,属于艺术的元素也就所剩无几了。
   

在这部令人玩味的电影里,观众在不足两小时的观影体验里,见识了令人信服的人物,品味了情感和道德的纠结,还顺带思考了生活。这是一种具有复古情调的体验,观众不必关心电影所处年代和地域,尽管他们可以通过某些细节猜出年代,但它并不重要。当人物带着鲜活气息站在银幕上,当令人感同身受的命运横亘在眼前,我们就与人物进入一种共时状态。在这有意味的时刻,哪怕正在欣赏一部古希腊悲剧,我们的眼泪也只流在当下。在真实而强烈的人性面前,搜索引擎帮不了什么忙,名目繁多的种种主义也无济于事,我们只需聚焦自己的注意力,放飞自己的感受力,就能将两小时的短暂娱乐转化为认知上的不菲收获。
   

笔者强调“文学人物”,当然是对应于“电影人物”。说到人物的复杂性及思想含量,电影人物总是难以企及文学人物的高度,难脱简单化之嫌,但这不是我们贬低电影人物的理由。两者载体不同,欣赏条件不同,受众心态不同——看电影总是更接近娱乐,阅读文学作品有时却算得上学习——遂导致电影人物的所谓深刻,经常会借助某些视听噱头,常常更像是一种“伪深刻”。试以名片《这个杀手不太冷》为例,导演吕克·贝松(Luc Besson)安排身材高大、沉默寡言的杀手莱昂细心呵护一盆植物,安排加里·奥德曼(Gary Oldman)扮演的反派恶警在行凶前一边扭动身子一边哼哼着贝多芬,作为文学手法绝非上乘,读者也不会轻易认可,但作为电影人物就不同了,视觉上的强烈反差瞬间就捕获了观众的心灵。坐在影院里的观众无暇从容思考,编导也犯不着提供过于“烧脑”的场景,让它带点“烧脑”的元素,足矣,可别当真把观众的脑力烧坏。
   

我们读文学作品时,大脑处于思考状态,面对银幕却是视觉率先受到冲击,大脑的位次相对滞后。这是电影的特性所决定的。“电影人物”里具有“文学人物”特质的,大多出自两个来源:人物传记和文学名著改编,在这两种类型里,是真实人物和文学名著本身的复杂性,赋予电影人物以文学的深度。比如新科影帝加里·奥德曼在《至暗时刻》里扮演的丘吉尔,众人交口称颂,认为塑造出了丘吉尔的复杂性。但倘若没有真实丘吉尔首相形象的加持,这份“复杂性”难免打掉些折扣。
   

对于有抱负的电影人,文学人物仍然不失为艺术理想之一。它只是相对困难一些,需要电影人付出更多心智。电影超乎寻常的影响力—— 一部伟大的电影,轻易就会形成席卷全球的思潮——也会构成一种责任,使电影人知难而上。《三块广告牌》及之前不少优秀影片的成功,证明这条道路始终值得一试。我看这部电影时正值周一上午,是法定工作时间,往常这个时间段,人数寥寥,谁知影院里观众超过半数,且始终保持安静,是那种你依稀感觉到自己正与他人精神同步的奇妙安静,类似早期电影人的著名比喻—— 一种大众共享的艺术礼拜。
   

我猜,如果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活在今天,他们会成为导演,当然还得兼任编剧,就像《三块广告牌》的编导马丁·麦克唐纳那样。据说,编导一体的电影人正在增多,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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