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水源地督查曝光272个新问题:河南省最多 主要涉及工业企业污染

作者:董瑞强 2018-06-12 17:27

生态环境部在通报中称,目前水源地专项督查总体情况不错,但仍发现地方存在重视不够、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等诸多问题。

(图片提供: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首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督查已经完成。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共曝光六批新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272个,涉及工业企业问题最多,其次是农业、生活面源污染问题,以及旅游餐饮、交通穿越等问题。

比如,在曝光的第六批问题中,各督查组对212个地市报送的1586个水源地4481个问题清单开展现场核查,并通过12369电话、微信举报及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提供线索,新发现问题20个,其中涉及工业企业问题11个、生活面源污染问题5个、农业面源污染问题1个。

经济观察网记者对这六批曝光问题进行统计发现,河南省在督查中新发现问题最多,达35个;河北省27个。除此之外,广东省24个,湖南省15个,云南省和陕西省各14个、安徽省和江苏省各13个、湖北省12个、黑龙江省和江西省各10个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被视为公众的“水缸”,其水体位列水污染防治“四种水体”(水源地水体、黑臭水体、劣V类水体和排污口水体)之首。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简称“划、立、治”)三项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5月20日,首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督查行动正式启动,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监察力量组成273个督查组,对所有涉及到的212个地级市及1069个县,1586个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督查。重点督办“划、立、治”完成情况,并对2016-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回头看”,加快解决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程会强看来,此次水源地督查是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化,其公开信息力度的增加,将对市县整改工作形成社会舆论的倒逼机制。问题排查与方案督办相结合,有利于督促落实地方政府环保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部在通报中称,目前水源地专项督查总体情况不错,但仍发现地方存在重视不够、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等诸多问题。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要求,下一步要及时将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强化督查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移交市县两级政府,限期解决,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要内容,强化督察问责。同时要强化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好社会监督力量。

他表示,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曝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一些地区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并督促整改、追究责任,也是正面宣传。

实际上,自今年4月份挂牌以来,生态环境部对地方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包括污染反弹、督察整改不力等问题进行了密集通报问责,多次集中约谈市县主要领导,挂牌督办多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这一系列公开曝光举措对一些地方不作为、乱作为、“假整改”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程会强认为,水源地督查要做到环境保护与源头防治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督查督办与损害追究相结合。“水源地污染问题不是孤立的,需要从源头摸清污染源,实现源头预防,如有的水源地总氮、总磷超标,源于农田过量使用化肥。”

“专项行动往往在问题较突出时才开展,而大量环保工作在于日常维护。若与当地政府干部责任考核挂钩(如河长制),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程会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对于发现的事实确凿的环境损害事件,不仅要追究当事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还要依法处理,并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采取生态损害赔偿额方法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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