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钦差”狠批地方“假整改” 十日内曝光问题多达17起

作者:董瑞强 2018-06-17 23:11

记者梳理发现,在被曝光的问题中,有12起涉及“敷衍整改”、8起涉及“假整改”,3起提到地方“不作为、乱作为”,两起狠批地方“弄虚作假”,4起被督察组约见。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自6月7日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全部进驻至今,已过去整整10天时间,为期一月的督察也已过半。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目前,首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督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发现并曝光了一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典型案例,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

在此期间,中央环保“钦差”频出重拳,多次狠批地方假整改、敷衍整改,生态环境部接连曝光了17起整改问题,涉及此次督察的全部十省区。

经济观察网记者梳理发现,在被曝光的问题中,有12起涉及“敷衍整改”、8起涉及“假整改”,3起提到地方“不作为、乱作为”,两起狠批地方“弄虚作假”,4起被督察组约见。

地方敷衍整改问题突出

近十天以来,地方敷衍整改问题频被曝光,成为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最多的问题。

比如,南通如皋市非法掩埋危废问题性质恶劣;齐齐哈尔市“整改”后10余万吨污泥仍堆存嫩江行洪区;宁夏石嘴山平罗太沙工业园有关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严重,地方竟能过关销号;云南昭通市垃圾污染问题久拖不决;北海市大量冶炼废渣堆填港口;泰兴市长江边倾倒数万吨污泥,不仅两年未整改,还变本加厉;33张罚单难阻新义煤矿违法排污等等,都明显属于敷衍整改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表示,将会深入调查,厘清责任,绝不允许以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对可能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近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在南通如皋市发现,位于长江岸边的沪江废油净化厂和福林燃料油经营部堆积大量危废,部分危废随意抛洒、露天堆存,甚至被掩埋地下,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并对长江水环境安全带来隐患。

早在2016年7月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就接到群众举报称江苏南通如皋市长江镇永平船闸附近有一家土炼油(炼废柴油、废机油企业),废气污染严重,要求取缔到位。经查,该土炼油为如皋市沪江废油净化厂,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年产0号柴油1300吨,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

据督察人员介绍,当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该企业在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按涉嫌污染环境罪问题先后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和海安县法院。但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彻底解决问题,该企业在环保督察结束后不久即偷偷复产,还于2016年11月发生溢油事故,造成新的污染。

此外,2017年10月,如皋市提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表,声称该厂举报问题整改已完成,企业已关闭、生产设备已拆除,场地已清理。但实际上该企业仍有33个存有废油的储油罐及残存的危废,长期弃置,没有处置。厂区清理工作没有开展,以致这次“回头看”时,当地仍在违法掩埋该企业尚未处置的危废及受污染土壤。

督察发现,如皋市长江镇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今年5月再次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储罐进行拆除清理,但对于罐底遗存的废油渣、厂区残存的油泥和含油废弃物等其他危废以及被污染的土壤,直接采用覆土填平的措施非法处置,性质恶劣。

督察人员表示,废油被非法掩埋后,已层层渗透至土壤之中,一些土坑渗出的地下水浮着厚厚的黄褐色油污,地下水已被严重污染。此处距长江水线直线距离仅600米左右。一些油泥在收集后被弃置在厂区西侧农灌渠边,渠水已被油污污染。

另外,在沪江废油净化厂西侧,还有一家名叫福林燃料油经营部的小工厂,虽早已停产,但厂内堆满危废。督察人员现场勘察发现,厂区露天零散堆放了40多个废油桶和7个吨桶,桶内存有残油和其他危废。一个5立方米左右的铁皮箱内装满废油,硬化的地面破损且已被污染。一个吨桶已经破损,有焦油状物质流出,强烈的刺激性气味让人无法靠近。

不过,沪江废油净化厂被取缔拆除后,这家相隔仅10米,同样堆放大量危险废物、无任何环保手续、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福林燃料油经营部却至今无人问津。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表示,针对南通如皋市督察整改不力,违法掩埋危废等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并要求江苏省有关方面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基层领导为污染企业“站台”

6月9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收到群众投诉称河南洛阳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污染河流。督察组随即组织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早在2016年7月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就收到群众投诉,反映该企业废水排入洛阳金水河,造成严重污染。交办地方后,洛阳市回复称:群众举报情况属实,并早在2015年即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相关责任人被相继问责,从2016年2月起企业已停产。

督察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企业治污能力不足、设施老旧,未安装任何计量及水质监测设备,粗放治污;二是废水长期超标直排;三是将生活污水接入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工艺末段外排;四是排放口设置旁路,污水排河道,煤泥堆岸边;五是占用河道建设沉淀池,定期排放底泥污染水质。

不过,尽管有如此多的问题,尽管该企业曾被地方环保部门一罚再罚,但却都是屡罚不改。

经督查组查证,该企业作为省管国有控股公司下属企业,2016年以来,先后被当地环保部门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等文书33份(2017年至今累计29次),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6次(2017年至今累计5次),罚款3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

但是,该企业始终无视基层环保部门执法监管,对多次处罚无动于衷。面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以市场不好停产为由未落实治理要求,督察结束后又继续开工。

督察组认为,之所以33张行政处罚文书未能阻住企业环境违法,主要是因为该企业上级集团公司无视国家环保要求,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本应成为环保表率,但却肆意违法,且以停产躲避督察,以审批流程过长为由逃避治污改造。另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力,环境执法重形式、走过场。

督察组表示,地方放任企业以停产应对群众投诉,敷衍整改。面对恢复生产且屡罚不改,不仅未采取更进一步措施,而且在中央环保督察现场仍有基层领导干部为企业“站台”。33张罚单主要以督办通知为主,地方政府对企业屡查屡犯,未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直至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才下决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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