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因问题疫苗6人免职 卫健委督促续种补种

作者:温淑萍 2018-08-18 12:15  

8月17日,卫生健康委召开委党组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部署,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问题疫苗续种补种等处置后续工作。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温淑萍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息显示,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失察失责等诸多漏洞。

2018年8月1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主任丁建华予以免职;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董润生予以免职;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孙京林(2014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副主任)予以免职;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处长叶国庆予以免职;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调研员郭秀侠予以免职;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王佑春予以免职;责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院长(主任)李波做出深刻检查。

同在8月17日,卫生健康委召开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认为,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党中央关于问题疫苗案件的处理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理念,中央的处理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卫生健康委党组坚决拥护。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中央关于问题疫苗案件的处理决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定上来,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坚决维护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部署,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问题疫苗续种补种等处置后续工作。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我委具体部署,科学、规范开展续种补种,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认真汲取此次疫苗案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媒体、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要认真核查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会议强调,卫生健康系统要积极主动、高度负责,把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关心关怀送到群众身边,为健康中国建设和社会稳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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