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融开放发大招!将取消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作者:老盈盈 2018-09-06 12:03  

《实施意见》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大幅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及外资股比。今年以来,国家金融呼吁进一步放宽金融外资准入限制,各项措施也相继落地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老盈盈 近日,广州金融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广州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通知。

9月5日,广州市金融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据广州市金融局局长邱亿通介绍,广州是一线城市中首个出台金融扩大开放专项政策的城市,展现出广州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决心。

据了解,《实施意见》明确10项主要任务,包括:放宽外资准入限制、降低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支持开展先行先试业务、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批筹工作、营造优质金融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服务外资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外资金融机构人才、推动金融国际交流合作。

《实施意见》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大幅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及外资股比。今年以来,国家金融呼吁进一步放宽金融外资准入限制,各项措施也相继落地。

广州这次推出措施包括在外资准入及股比方面将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国银行在广州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争取加快取消证券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支持商业银行在广州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扩大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经纪、咨询等;放开广州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落实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到广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此外,《实施意见》中指出将降低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广州将允许港澳银行在粤分行在广州申请设立异地支行。根据广州金融工作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港澳资银行在广州设立营业性机构38家,在穗港澳资银行总资产近千亿元。2014年10月,银监部门批准创兴银行汕头分行在广州设立异地支行,2016年5 月,创兴银行广州支行升级为分行。

另外广州还将支持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在广州设立1家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支持在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设立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取消内地单一股东须持股49%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此外,意见中还规定了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穗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的总资产要求由不低于2亿美元降至不低于50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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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盈盈经济观察报部门主任

广州采访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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