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多项措施破解企业“注销难”

作者:杜涛 2018-09-18 21:48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并通过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辅导。

(图片来源:全景图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

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告诉记者,该通知适当简化了企业税务注销的流程,尤其是简易注销,可以免办清税证明;而限时办结、“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务注销的难度,缩短注销时间。

据了解,前期,为便利企业依法有序退出,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为进一步便利守信纳税人以及规模小、办税能力弱的纳税人快捷办结注销手续,此次《通知》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如果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则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减少纳税人“多头跑”。

王冬生给记者介绍,企业注销与企业成立的区别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程序,二是难易。在程序上,企业成立时,是先工商,后税务。企业注销时,是先税务,后工商。在难易上,成立比较简单,一般十天左右,就可以拿到执照,但是注销时,非常麻烦,经常遇到一年都无法办结的情况。这也是僵尸企业存在的原因之一。

“注销麻烦的主要原因是无法办结税务注销,无法办结税务注销,就不能办理工商注销,即使企业已经不再经营,但也是个空壳的僵尸企业,名义上还活着,好比植物人。”王冬生认为,无法办结税务注销的原因之一,是企业存在没有了结的涉税问题,如正在被稽查,存在欠税等。当然,与税局管理的程序和方法也有一定关系。

该《通知》另一大亮点是推出了“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即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限时补齐的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可享受容缺办理的纳税人主要包括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等五大类。《通知》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的一系列便民办税措施:一是简化资料报送,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二是优化大厅办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窗口,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套餐式”服务模式,并强化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三是优化税务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于注销业务实现联动、限时处理,千方百计解决企业注销难题。

“对税务注销事项办理进行优化,既要提高涉税事项办理效率,便利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又要规范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据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并通过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辅导,让更多的纳税人了解税务注销的办理流程,让守法合规经营企业更好享受改革红利。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杜涛经济观察报部门主任

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

相关热门新闻

请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