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两会联合发布新规:互金行业纳入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管理

作者:黄蕾 2018-10-10 19:12  

10月10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蕾 10月10日,央行官网消息,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从业机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应当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管理办法》规定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同时,央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网络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网络监测平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建设、运行和维护网络监测平台,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接入网络监测平台,参与基于该平台的工作信息交流、技术设施共享、风险评估等工作。

《管理办法》主要从明确使用范围、规定基本义务、确立监管职责三方面规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

在规定基本义务方面,《管理办法》要求,一是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有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三是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四是开展涉恐名单监控,五是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业机构应当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反洗钱调查,依法配合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从业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予以处罚。从业机构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管理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央行表示,一是建立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反洗钱监管机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同监管和互金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做到履职各有侧重,工作相互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互金协会和其他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作用,借助自律组织的力量,促使从业机构强化内控建设、增强反洗钱意识,提升监管有效性。二是建立对全行业实质有效的框架性监管规则。《管理办法》对从业机构需要履行的反洗钱义务进行原则性规定。同时,明确由互金协会协调其他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规则,实现监管和自律管理的有效衔接。

据了解,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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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蕾经济观察报记者

金融机构新闻部记者
主要关注银行、上市公司、证券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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