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中国创始人严彬回应“五十年协议”:将通过司法捍卫权益

作者:洪宇涵 2018-10-16 19:14  

声明称,严彬是红牛中国“真正且唯一的缔造者”。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宇涵 在华彬集团和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红牛商标纠纷后。红牛中国创始人严彬委托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于10月16日首度发表声明称,严彬本人与红牛中国已委托律师团队,依据1995年11月10日签订的“五十年协议”,及1995年12月21日合资合同第七章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的合同规定,通过法律程序捍卫企业声誉和企业权益。

在声明中,严彬称1995年11月10日签订的“五十年协议”,及1995年12月21日合资合同第七章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的合同规定,意即,红牛中国50年的经营期限是有据可循的。

在此之前,泰国天丝方面一直坚持红牛中国经营期限到期,应该被即刻清算。

进入中国

声明称,严彬是红牛中国“真正且唯一的缔造者”。然而,许氏家族子女十一人却对其父许书标授权、其母亲笔签署的五十年协议确定的合作关系产生严重分歧,并产生一系列违约行为。

严彬在声明中称,1993年,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在海南开办工厂,希望将红牛饮料引入中国,因一直无法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始终未能启动投产,遂拟放弃经营。

彼时,许书标与严彬相识。1995年,双方商定五十年合作原则,由严彬在深圳设立红牛中国(公司前身),自行解决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问题;许书标在红牛中国五十年经营期限内,通过向红牛中国销售香精等原材料获取利润,并确保五十年内仅红牛中国有权在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1995年11月,严彬引入国资正式设立红牛中国,严彬代表筹备设立中的红牛中国与泰国天丝、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五十年协议”),按照商定合作原则,明确约定红牛中国经营期限五十年,在五十年内只有红牛中国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红牛饮料的生产、销售。

之后,严彬称他调整了泰国配方,随后红牛中国也顺利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解决了泰国天丝未曾解决之难题,为红牛饮料进入中国市场扫清了障碍。

根据严彬的回忆,1995年末春晚,华彬集团斥巨资推出广告语——“红牛来到中国”,正式将红牛饮料呈现在中国消费者面前。之后,华彬集团持续投入巨额广告、宣传费用,陆续打造“困了累了喝红牛”、“你的能量超乎你想象”等经典广告语,树立并稳固了红牛饮料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的经典形象。

经营期限50年

严彬称,红牛中国设立时,恰逢1995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实施,受限于新颁布政策要求,营业期限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暂只能记载为二十年。后红牛中国于1998年迁址北京,期限仍登记为二十年。2002年,前述外商投资限制已被取消,红牛中国营业期限可直接登记为五十年。

严彬在声明中称,五十年协议,是商业合作的基础,是具有最优先效力的基础法律文件,是双方合作的“宪法”。因此,在2002年政策限制取消时,公司未曾考虑过有即刻重新办理营业期限登记手续的必要性,只待2018年公司营业期限正式届满时,落实延期登记手续。

2012年,许书标去世。此后,许氏家族子女十一人对其父授权、其母亲笔签署的五十年协议确定的合作关系产生严重分歧,自此泰国天丝出现一系列严重违约行为。

严彬认为自己及红牛中国始终秉持承诺及最大善意,希望与泰国天丝第二代继承者沟通。然而,“泰国天丝到中国‘摘桃子’、抢夺利益,并且置历史于不顾、置协议约定于不顾、置品牌形象于不顾、置公司数万员工利益于不顾、置上百万合作经销商利益于不顾,对此深表遗憾和痛心!”

目前,中国红牛在2018年公司营业期限正式届满后,正申请延长公司经营期限至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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