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真融合才有真改革

作者:刘远举 2018-10-21 15:47

因为新业态有如此巨大的作用,所以,巡游车的发展路径应该是“互联网+”,是与新技术、新业态融合。更进一步的问题则是,应该怎么融合?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刘远举/文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刻变革了交通运输行业,传统巡游出租车面临严峻的挑战,出租车改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10月15日,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发展政策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相关企业再次聚焦这一议题。

在中国,很多时候是新技术、新业态倒逼改革,是发展倒逼改革。比如,社会舆论呼吁多年的巡游出租车份子钱的降低,某种程度上,并不是改革的结果,而是发展的结果。网约车的出现增加了供给,减少了市民对传统出租车的依赖,减少了传统出租车的垄断性。和其他行业一样,出租车司机工资具有一定的向下刚性,所以,当竞争出现,收入减少时,垄断既得利益者就必然让步。

从更深层次看,出租车的份子钱不过是出租车牌照制度的派生之物。长期以来,出租车牌照制度之下形成的垄断,是中国各大城市出租车痼疾的根本原因。由于既得利益巨大,且产生了监管俘获效应,多年以来积重难返。这种垄断的表现之一,就是出租车牌照价格长期居高不下。

新业态的出现,在短短三年之内,实质上增加了供给,也拉低了牌照价格。某种程度上这意味着,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批评不断却岿然不倒的垄断,被打破了。而且,由于打破垄断的力量源于新技术,源于市场,天然地具有柔性、协调性,虽然也有既得利益的对抗与冲突,甚至这种冲突至今仍然存在,但从整体来看,之前很多人预言的改革出租车牌照制度必然经历的血雨腥风并未出现。

正因为新业态有如此巨大的作用,所以,巡游车的发展路径应该是“互联网+”,是与新技术、新业态融合。更进一步的问题则是,应该怎么融合?

首先,必须找出所要解决的问题。出租车的本质是出行,所以,要站在城市个性化出行的高度,从多种业态和多种形式上考虑,而不是站在特定行业、特定群体的角度考虑,才能抵达市民的需求。如果角度过窄,就会出现“汽车产业的政策,以马车行业的利益来规划”这种不合理的情况。这一轮出租车改革的指导性原则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给出的第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以乘客为本,只有抓住这个需求才能提纲挈领。

对消费者来说,当然是在一个APP中发布出行需求,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帮助之下,平台兼顾消费者的各方面需求,高效匹配车辆,是最为便捷的使用体验。如果约车平台被分割为出租车与网约车,消费者约车时需要在多个APP之间手忙脚乱地协调,无疑是不方便的。

从企业角度来说,也只有当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企业才有更高的接单车辆密度,更多的调配空间,更高级的匹配,才能具有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所以,不管是从企业的角度还是消费者的角度,都应该是出租车和网约车约车平台的融合,而不是两者的分割。

实际上,这种相对分割,也不符合国务院的指导原则。虽然国务院的指导原则也指出了建立“实行错位化、差异化经营”,但这个表述后紧跟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由此可见,更多是指在满足消费需求的差异化上,而不是指业态的差异化。

所以,笔者认为,国务院的指导原则强调的业态融合,指的是出租车与网约车的彻底融合,而不是仅仅指传统出租车应用新技术,建立一个出租车的网约平台。如果总是把网约车往高端上靠,把网约车与出租车分割甚至对立起来,或者要求新技术平台以出租车行业的利益为重,只为出租车行业服务,而不是从城市智能出行的角度出发,从市民的角度出发,那么,中国城市出行的业态融合,未来还会面临很大的波折。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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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举经济观察报专栏作家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的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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