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垄断局局长:正在对滴滴优步合并案进行调查

作者:宋笛 2018-11-16 19:53  

吴振国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研究互联网竞争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评估该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利的垄断行为。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笛 今日(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国务院的新闻发布会中表示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依据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对滴滴优步合并案进行调查。这一合并案发生在2016年8月,普遍认为在此次合并完成后,滴滴在中国市场取得了绝对的市场优势。

吴振国是在接受媒体提问环节提及这一问题,他表示网络约车不管是在中国还是欧美,都是一个新兴的业态,与传统行业有所区别,市场竞争也复杂多变,本案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研究互联网竞争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评估该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利的垄断行为。

2016年8月1日,滴滴优步结束了数年在国内市场的补贴大战,最终以合并的形式结束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其具体方案为: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根据双方签署的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Uber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优步中国的其余中国股东将获得合计2.3%的经济权益。

在这次合并后,有关这一合并是否涉及垄断的讨论就始终未曾终结,2017年7月,商务部发言人曾经表示商务部反垄断局已多次约谈滴滴出行,也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对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案依法进行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反垄断执法体系进行了一次巨大的调整:在调整前,反垄断执法功能按照职责的不同分属三个部委,即商务部的反垄断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而在机构调整后,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反垄断职能统一归属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按照披露的资料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职责包括拟订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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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笛经济观察报部门主任

大科创新闻部主任
主要关注于科技类、创业类产业政策、创投领域以及交通物流领域。擅长深度报道和人物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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