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调查官制度、政府基金容错机制……一批创新政策即将全国铺开

作者:宋笛 2019-01-08 18:59  

这些可推广复制的经验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五个方面。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笛 此前在8个中国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的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管理体制创新等多个方面——即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同时一些“深水区”的改革措施也将在8个试验区内进一步推进,其中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和科创专版的设立,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三项改革措施。

今日(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决定将此前在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和有关省市、部门(即创新改革试验区)取得的一批改革突破和可复制推广经验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这些可推广复制的经验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五个方面。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即将在全国推开的措施包括以下五项: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市(区)审理;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

其中技术调查官相当于法官的“技术翻译”,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大量技术问题,引入技术调查官,帮助法官准确高效地认定技术事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即将在全国推开的措施包括以下四项: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

此外,科技成果转化中极为关键和敏感的科技成果权属问题也在此次通知中提及。《通知》中表示,要在8个示范区内进行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即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以产权形式激发职务发明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动力。

在科技金融创新方面,即将在全国推开的措施包括以下四项,即: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

其中涉及各地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者极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时允许看走眼吗?《通知》中指出要针对地方股权基金中的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设置不同比例的容错率,推动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企业发展早期。

此外,按照《通知》内容,8个创新改革试验区即将建立自己区域的股权市场,设置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这些专板将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服务、培训辅导等服务,开拓融资渠道,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管理体制创新方面即将在全国推开的措施包括: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推动改革创新的决策容错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在8个改革试验区内将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通知》中表示将职称评审和人才引进自主权下放给地方高校,允许高校因需评聘科研教学人员,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设置岗位条件,依规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公开招聘,及时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和稳定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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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笛经济观察报部门主任

大科创新闻部主任
主要关注于科技类、创业类产业政策、创投领域以及交通物流领域。擅长深度报道和人物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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