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杨洋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杨洋方提出执行异议

作者:任晓宁 2019-03-07 17:35  

杨洋方通过律师声明表态说,杨洋与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败诉”为不实信息。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任晓宁 3月7日,演员杨洋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消息在百度、微博均上了热搜。下午,杨洋官方资讯站通过微博回应说,已经通过律师提出执行异议。

3月4日,杨洋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金额2000万元。据了解,此事源于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起诉杨洋违约未出演电视剧《轩辕剑之汉之云》并索赔2000万后,法院判决杨洋败诉而引发的。杨洋方通过律师声明表态说,杨洋与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败诉”为不实信息。

杨洋律师称,本案由业内热心人士居中斡旋,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后,于2018年12月13日前往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去的调解书予以结案。但杨洋履行完毕和解义务后,对方却毁弃和解约定且拒绝履行乙方义务,反而利用调解书的执行效力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洋律师称已经过法律程序重新启动该案的再审,并就相关事实申请执行异议。

《轩辕剑之汉之云》于2017年8月8日在东方卫视播出,由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进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原定杨洋主演,之后杨洋没有出演。

杨洋为知名流量艺人,2015年出演《盗墓笔记》后受到关注。当前在微博明星势力榜排名第40名。天眼查显示,杨洋作为法人名下有5家公司,对外投资6家公司,在外任职1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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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晓宁经济观察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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