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师的待遇和地位从何抓起

作者:熊丙奇 2019-06-11 11:52

任正非反复提到基础教育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让全社会意识到,不能只急功近利地盯着产业发展,产业发展的根基是人才、是教育,必须从教育这一根本抓起。

 

经济观察报 熊丙奇/文 近日,华为创始人、CEO任正非在接受央视“面对面”专访中大篇幅谈及基础教育问题。任正非表示,“如果不重视教育,实际上我们会重返贫穷”。 谈及教育情怀,任正非介绍,因为父母都是乡村教师,同时父母也要求任正非一生不许做教师,这一要求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表示,“如果说我们教师的待遇不高,优秀的人都不愿意去当老师,那只会出现马太效应,越来越差,越来越差。优秀的人愿意当老师,只会越来越优秀”。

在之前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任正非也不断提及基础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他说:“对一个国家来说,重心是要发展教育,而且主要是基础教育。要让教师成为最光荣的职业,国家未来才有希望,才能在世界竞技中获得成功。”“只有教师的政治地位提升,经济待遇提升了,我认为才可能使得教育得到较大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任正非反复提到基础教育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让全社会意识到,不能只急功近利地盯着产业发展,产业发展的根基是人才、是教育,必须从教育这一根本抓起。

教育待解题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任正非强调要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这其实也是中国近年来努力在抓的工作。但中国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诸多老大难问题,亟需破解。“今生今世不准当老师”,任正非父母给他提出的这一要求,令他印象深刻。

几十年过去,这一情况在中国得到改变了吗?现实是令人忧虑的,这一情况依旧存在。

一家机构做的《2016年教师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九成以上教师对实际工资收入不满意,近七成教师认为社会不尊重教师职业,八成以上教师认为教师社会地位低,近四成教师表示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绝对不会再从事教师职业,近五成老师表示不会让子女从事教师职业。

1994年施行的《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这一法律规定,到现在仍旧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意见》提出,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从这一《意见》可看出,1994年施行的《教师法》还在落实之中。

为何教师的工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中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合理。当前,中国义务教育经费中的教师待遇部分,是由县级财政为主进行保障。

对教师待遇的保障力度,取决于一县的财政实力。一些财政薄弱的县市,给教师所定的薪酬标准就可能低,还会出现拖欠教师薪酬的问题。这种由县级财政保障义务教育主要经费(教师待遇支出占义务教育经费的70%左右)的做法,还导致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以及农村地区为节省教育经费投入,而想方设法撤点并校、有编不补、聘请临时教师,这增加乡村孩子的上学成本,影响教学质量,也使农村辍学率回潮。

其二,对于地方政府不依法保障教师待遇,没有严肃的问责机制。这和前述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

虽然《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但由于钱是由地方政府出,地方政府没钱,问责也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这种问责,就是“老子问责儿子”,问责也大多不了了之。

解决方案

1、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因此,要解决教师的待遇问题,就必须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省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中国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主要解决的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问题,为实现统一就采取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摊的方式,明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及中部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为8:2,中部其他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

因此,要解决教师待遇问题,也只有强化省级财政和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这一选择。关于强化省级财政统筹责任,《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也已经提出。具体表述为: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政府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

2、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

除此,解决教师待遇问题,还需要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

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就被理解为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

美国、日本、韩国都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国家教育公务员制。这一制度给义务教育教师国家教育公务员的身份,依法享有国家教育公务员的待遇和权利,并按国家教育公务员履行相应的责任,比如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定期轮换和不得有偿兼职等。

中国对义务教育教师也提出了进行定期轮换,以及不得有偿兼职做家教等要求,但中国的义务教育教师并非国家教育公务员,没有享受国家教育公务员的权利和待遇,但却要求履行公务员差不多的责任,这是权利和责任不对等。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可有效解决教师的待遇保障问题,也理顺对教师的管理。

3、明晰权力清单,减轻教师非教学压力

近日,在网传的一张《无锡市新光幼儿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表》中,35名幼儿被列入了扫黑除恶摸排对象。表格中汇报栏写道:“通过对本班35名幼儿进行排查,未发现幼儿有涉黑涉恶情况。”

对此,无锡市委宣传部回应称:以上情况属实,但属于信息传递中出现了错误,旨在杜绝校园欺凌现象,区教育局已要求校方整改并吸取教训。

对于这则消息,舆论大都聚焦在“扫黑除恶”扩大化上。而从学校教师角度看,则是被要求做很多非教学事务,这令教师压力巨大,出现职业倦怠感。

有调查显示,中国中小学校一年收到的文件达到上千份,其中有五六十份是向学校布置各种“要从娃娃抓起”的任务,以及要求学校教师参加考核、评审、评价等等。据媒体报道,近三年来,杭州某区教育局内各种和教育无关的临时任务多达188件。

今年召开的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指出,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今年要把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教育部将专门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要全面清理和规范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批准的不准开展,要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更不能随意给学校和教师搞摊派。现在已经到年中,相关的目录清单还没列出来。

要让教师感觉到职业的光荣,除了待遇之外,必须推进教育家办学,让教师能安心从教,静心从教。

这需要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并在中小学,建立教师委员会,由教师委员会,负责学校包括课程建设、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在内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的管理、评价,实现教师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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