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怪人的个人编年史

作者:汪天艾 2019-08-26 15:30

曾有这样一句关于拉美文学的戏言:若论对文坛最显著的贡献,智利盛产诗人,阿根廷盛产短篇小说家,墨西哥盛产长篇小说家,而乌拉圭呢,乌拉圭盛产怪人。

(图片来源:壹图网)

汪天艾/文

曾有这样一句关于拉美文学的戏言:若论对文坛最显著的贡献,智利盛产诗人,阿根廷盛产短篇小说家,墨西哥盛产长篇小说家,而乌拉圭呢,乌拉圭盛产怪人。如果接受这个设定,那么本月刚刚出版中译本的《发光的小说》的作者马里奥·莱夫雷罗可谓乌拉圭怪人中的巅峰了(虽然作家本人并不喜欢这个说法,甚至抱怨记者总是希望他干出新的怪事——“恐怕我不写作了而是去杀个人他们会觉得有意思得多。”)这位本名豪尔赫·瓦尔洛塔的作家一生从事过从书店店员到心灵学指南写手等花样繁多的工作,乌拉圭国立大学收藏的莱夫雷罗档案也是五花八门:自制的私用塔罗牌、一本瑜伽练习手册、学生在写作工作坊上画的画……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起,莱夫雷罗就成为乌拉圭文坛独树一帜的、“异端”教头般的存在,有一批死心塌地的追随者,其中不乏一线作家,在他死后一年出版的《发光的小说》更是让他那一抹自嘲的微笑留存至今。莱夫雷罗素来认为“指望文学仅仅取材自文学性素材是一个错误,这就像是指望制作奶酪的师傅只吃奶酪”。有评论家精妙地将其写作描述为一个疯子科学家的实验,配方原料统统出奇,却因技艺高超总能把错误率降至最低,收获备受欢迎的成品。在《发光的小说》中,我们不难辨认出作家自述过的那些重要影响源:“魔术师曼德雷”(由李·福克在1934年首次创作的漫画人物,可以迅速让敌人进入催眠状态)、刘易斯·卡罗尔、20世纪40年代的探戈音乐、侦探小说、“甲壳虫”乐队、阿根廷讽刺刊物《文森塔姨妈》等等,而《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的作者菲利普·迪克和《赤裸的午餐》的作者威廉·巴勒斯是他最为认同的同类。

小说主人公展现出对电脑程序和系统超乎寻常的痴迷,“奖金日记”的部分几乎每隔几天就要详细记述一次他调试电脑、添加程序、修改“宏”等等操作。原本电脑是他写作的工具,但往往最后途径本身成了执迷的对象,最开始预设的结果倒是被忘在脑后。基础或复杂的电脑和文档操作逐渐变成一朵颜色鲜艳的食人花,将主人公的时间吞没。因此当他读到巴塞罗那作家罗萨·恰塞尔谈论自己如何争取克服生命中某些苦难,感到心有戚戚:“靠麻醉剂:电影和书。我是多么理解那些求助于毒品的人!我用的这两个乍看无害,其实不然。我的意思是,人在靠电影和书来完成上述任务时,它们并不比其他毒品破坏性弱,因为破坏性是体现在抽离现实上,而用什么毒物来抹除感觉其实没多大区别:真正起效的是抹除。”

芮塔·菲尔斯基在《文学之用》中详细探讨了人们阅读小说或观看电影时“着魔的体验”。这种被文本或画面完全包裹的参与感让读者和观众在一个有限的时间段内体会到“审美入迷”,自我与审美客体之间的界限消失,其追求愉悦感和失去自主性的感官与肉体特质让文学作品令人“着魔”的属性常被用来与醉酒或麻醉相提并论。菲尔斯基提出此种体验之重要是因为“人们阅读文学作品的原因之一就是想脱离自己,想被拉进一种不一样的意识状态当中”。翻阅《发光的小说》这部五百余页的巨作,篇幅虽大内容却事无巨细,然而一读之下,却也能令一批属于它的读者沉浸。那是一种几乎无意识的浸没感,一页一页,一成不变当中细微的改变,最后却瓜熟蒂落、蓦然心惊。它为我们提供的“超脱”日常生活的契机恰恰是呈现日常生活本身,并如菲尔斯基所言“将奇观混合进普通事物,让平凡、被忽略的现象焕发光彩,并使其具有审美的、情感的,甚至形而上的意义”。

如此说来,这种对成瘾的需求何尝不是现代性的一部分,在高效快捷的联络方式与变本加厉的精神隔绝之间,现代人的生活看似有无限可能,却有多少人恍然发现,换了城市,换了工作,甚至换了伴侣,最终都落入同样的蛛网,为同样的缠斗耗尽气力。莱夫雷罗在书中经由两度转译引用的卡瓦菲斯说得明白:“没有新的土地了,我的朋友,也没有新的海洋,/这个城市会永远跟随你。/你会永无止境地走在相同的街道,/相同的思想的郊野,从年轻到衰老,/在相同的屋子里,你最终满头白发……/没有另一处地方了,永远是相同的/陆地的港口,没有船会/载你走。啊!你还不明白吗?/你既已把你的一生摧毁/在这里,你就已经虚度了它,/在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在这样午夜梦回的厌倦当中,无论是娱乐节目、球赛,还是电影、写作,当然也有酒精、药物、性和其他,说到底都是一种可以麻痹日常痛苦、寄托无望之望的“瘾”。

从某种程度上说,《发光的小说》既是温和的又是粗暴的。温和之处在于主人公其实是对外界全无伤害力的存在。他所有的争斗都是向内的,每日每日的记述自己无可救药的困局,想要找回精神状态里发光的瞬间。它不仅是一部小说,更是对一场注定失败的旅途的接受——生命里所有无力又无法停下的漩涡,没有犯下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最后却不得不面对他者的残忍,无论是爱、亲人还是灵感、写作的能力,乃至电脑里一个稳定正常运行许久的程序,只要假以时日,多试几次,总会突然崩溃。任何有过长期抑郁和服药经历的人都难免在读到他自嘲“现在(出门)这件事是越来越费力了”时会心一笑,也都懂得他所描述的那种在“精力的推动”和“瘫软的疲惫”间摇摆不定的日常有多真实(“我会把任何推动我站起来的事情做完,又坐回到椅子上。就这样循环往复。好像是一场药物和抑郁之间的对抗:这一秒这边赢着,下一秒那边又占据了上风”)。如是,属于这本书的读者会觉得这本书中主人公的努力自证亦是在温和地照亮自己的人生,如普鲁斯特在《追忆逝水年华》里所写:“每位读者读书时,都是在读自我。作者的作品不过是一件光学工具”。

同时,这部书又是粗暴的,甚至对另一些读者而言并不够友好。恐怕也正因为此,在书的扉页上作者写上一句很符合他个人风格的免责声明:“任何觉得自己被本书中发表的意见所影响或伤害的个人或组织都该明白,这只不过是一个老糊涂在胡说八道罢了。”这些“胡说八道”直接而具体地谈论着衰老、父母的死、性等话题,一遍遍描述一只鸽子的死(以至于该书的某一版西语版封面上赫然立着一只鸽子站在凌乱的床单上),此外还穿插着关于音乐、网络、毒品、黄片、心理咨询、抑郁症的碎片,更反复尝试将心灵学的梦境玄秘体验付诸纸面。作者通过语言和观念挑战乃至触犯某些固有既定的道德感和审美标准,造成震惊的效果,本质上依旧是给人以刺激。齐美尔认为对极端感官刺激的渴望是现代感受力的重要驱动,去震惊别人和被别人震惊的欲望同样强烈,特里林也由此曾将现代文学描述为“暴力和辱骂、精神错乱和毁灭的文学”。然而这样的写作同样是有风险的,《发光的小说》一经问世,热爱它的读者(包括众多西语世界作家)惊为神作,厌恶它的读者则无法理解为何这本书能在近二十五年年百本最佳西语文学作品中高居前十。面对此类累叙跳帧人生与脱轨败局的作品,总有义正辞严地拒绝抑或百思不得其解的受众,或许这种不解是一种幸运吧。难保有一天,天真的受众也会发出和《发光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发出同样的感叹:“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贝克特笔下的人物了”——不仅是等待永远不会到来的戈多,更是满怀《终局》里对衰老与退化的原始恐惧。

无论如何,说到底,着魔也好,震惊也罢,面具之下《发光的小说》实际上是莱夫雷罗对作家和写作的另类思考,用超过四百页的日记体序言来谈论完成一个开始于二十年前的写作项目的不可能性。在日记的开篇,他已写明“这个任务”如今依旧不可完成:“这整本书就是个巨大的失败的明证。这个体系,即为每个我希望叙述的发光的事件创造情境,将我引上了一条可以说是更加晦暗且阴沉的道路。(……)对我来说,这无疑是段特出的经历,如今读来,我仍然会被它触动、治愈。可那些发光的事件在被叙述出来的同时也失去了光芒。它们令人失望,听起来平淡无奇。”与此同时,一部所谓“失败”的小说之所以能发光,是因为作家坚信“我的文学比我自己还重要,而这个,和我文学的客观价值是毫无关系的,因为,无论是好的、普通的还是坏的,它都会超越我而存在。”

莱夫雷罗曾经从事过数年设计纵横字谜的工作,在他眼中,写作既是谜题本身,也是解谜的途径。他用写作来抵御对死亡的恐惧,笃信文学作品能在被阅读的过程中不断汇聚新的意义,来自过去的文本可以跨时间移动,经由文本与读者之间偶然的相遇和互动,获得它的创作者都无法预知的光彩。如同痴迷《逆流》的道林·格雷,《发光的小说》的主人公在写作“奖金日记”的过程中感知到“这整本书装载的好像是他自己的人生故事,在他人生开始之前就已经被写完了”。而我们摊开书页的时刻也是将自己暴露给文本的时刻。在这个袒露的瞬间,莱夫雷罗说:“归根结底,我想,在这些书页中唯一能找到的光亮也许正是读者您借给它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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