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绿地中央广场“违规销售”始末

作者:田国宝 2019-11-08 11:45

海润建投人士告表示,太原市房管局的约谈发生在8月,目前海润建投已经暂停销售绿地中央广场项目,正在整改。

经济观察报 记者 田国宝  11月1日,太原市房管局发布公示称,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因分割销售商铺,且销售主体非预售批准的绿地新悦公司,而是第三方海润建投公司,“不仅违反了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涉嫌诈骗,风险巨大”。

“海润建投先期低价把商业裙楼买下了,他们等于倒手转卖。”11月4日,太原绿地中央广场一位人士表示,而且海润建投私刻了绿地中央广场销售部章,“这个(私刻公章)已经触及了我们的底线。”

一位海润建投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太原市房管局的约谈发生在8月,目前海润建投已经暂停销售绿地中央广场项目。“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公示出来了,目前我们还在整改。”

根据2019年7月30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开回复,海润建投购买了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 80%的商铺。海润建投及绿地方面均表示2018年开始销售。

11月1日太原市房管局公告后,绿地集团销售团队已接手项目的销售工作。

谁在违规

11月4日下午,太原绿地中央广场营销中心只有少数几位工作人员,不时有三三两两的看房人在销售带领下进来。用来接待购房者的茶几上树立着一张标牌,标有“绿地中央广场、太原海润建投”等字样。

销售人员介绍,绿地中央广场项目由4栋楼组成,1-3层为连体的商业裙楼,目前2号楼和3号楼还在建设中,未来仅对大客户开放,整层起售;1号楼和4号楼已经封顶,正在销售,均价1.3万元/平方米。

上述太原绿地中央广场人士表示,海润建投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预售批准的单套面积较大,润海建投为了利于销售,对预售批准的单位户型进行再分割销售,“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第二,在销售过程中,海润建投与业主签订了购买合同,海润建投非太原市房管局批准的预售单位,不具备销售资格。而且为了增加销售的可信度,海润建投私刻了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销售部的公章。《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材料;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申请商品房预售证和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应当为项目的开发企业。海润建投并非项目的开发企业,不具备申领预售证的资质,也不具备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的资格。

太原市房管局人士介绍,太原绿地中央广场为预售项目,合同主体必须是房管部门批准的预售单位,即绿地新悦公司。海润建投并不具备签订销售合同的资格,“假如绿地不承认海润签的东西,购房者面临房钱两空的风险。”

作为第三方公司,海润建投即便购买了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部分商铺,但是想要对外出售,必须得获得不动产权证后,以二手房名义进行销售,如果对原有产权单位进行分割销售,还需要办理分割后的产权证书。

上述海润建投人士否认了分割销售和私刻公章行为,称海润建投也是受害者。其表示,2017年润海建投买下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部分商铺后,于2018年委托了两家代理公司进行销售,“代理公司私下分割销售和刻了公章。”

至于为何由海润建投与购房者签预售合同、委托哪家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等问题,该人士表示,详细情况会由海润建投公司宣传部进一步说明,“你把联系方式留给他们(海润建投工作人员),后续让我们宣传部给你详细解释。”

11月5日下午,就太原绿地中央广场因违规销售被太原市房管局公示一事,经济观察报记者向绿地集团中原事业部太原区域中心求证,行政人事部工作人员表示:“领导都没在,你留下联系方式,稍后和领导汇报联系你。”

截稿前,绿地太原公司及海润建投公司均没有给予回复。

正在整改

太原市房管局信息显示,2016年3月15日,太原绿地中央广场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违规对外预售,被太原市房管局进行处罚和罚款。

2018年12月,绿地新里城项目在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已经出让)、规划和销售等手续的情况下,在绿地其他项目售楼处对项目进行排号,被太原市房管局责令整改。

上述海润建投人士透露,今年8月,由于部分购房者举报,太原市房管局约谈了绿地集团太原公司及海润建投。太原市房管局对违规分割销售公示后,海润建投已经暂停销售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让我们进行整改”,其表示,具体整改方案,一方面与绿地集团太原公司进行商谈,就被太原市房管局公示一事造成的影响获得绿地的谅解;另一方面主要解决前期分割销售遗留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与购房者解除合同并退款。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目前与绿地及政府方面协商,计划通过绿地新悦公司对项目部分规划、建设等方面进行调整。

完成整改后,海润建投还会继续销售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何时开始,上述海润建投人士表示:由于涉及的变更需要不同部门审批,具体没有时间表。

其进一步表示,未来即便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仍由海润建投销售,购房者也将与绿地新悦公司签订预售合同。“这些还在与绿地协商”。

上述海润建投人士透露,彼时购买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采取一次性购买、分期付款方式。对于购买商铺的原因,他表示,买下商铺中,除了一部分自持外,大部分都将进行出售。未来,海润建投不会介入商业项目的运营,商业由仍绿地来做。

根据太原市房管局公布的信息,2016年9月,太原绿地中央广场1号楼和商业裙楼、地下车库获取预售证,可售面积为11.17万平方米。2016年12月2日,该项目预售证变更,将4号楼加入预售,可售面积为17.39万平方米。

触及底线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海润建投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由王海青持股90%,王叶青持股10%,公司法人代表为王叶青。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及物业管理。

在位于汇都大厦的办公室,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海润建投公司办公区占据了一整层。2018年3月到5月,海润建投曾对外招聘商业营销策划、会计、出纳、销售、预决算、市场营销及市调人员等岗位。

上述海润建投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除了买下太原绿地中央广场80%的商铺外,2018年,海润建投还买下剩余的写字楼,“除了他们已经销售的部分,剩下的我们都接过来了”。

也就是说,在被太原市房管局叫停、整改前,太原绿地中央广场的商铺及1号楼、4号楼的写字楼均由海润建投来销售,这也解释了为何项目营销中心宣传标牌将绿地中央广场和海润建投放在一起。

但对商铺的分割销售及私刻公章行为,不仅引来了官方的监管,也让绿地产生了不满。

上述太原绿地中央广场人士表示,海润建投的行为已经触及绿地的底线,不仅仅因为海润建投分割销售、私刻公章等违法、违规行为,还因为该项目承载着太原市万柏林区的产业转型使命。

根据太原市万柏林区官方信息,绿地控股于2006年进入太原市场,2014年开始建设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项目包括两栋150米的甲级写字楼和两栋180米的5A甲级写字楼,开发商为太原绿地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未来项目将重点引入科技类、创新类、金融类、电子商务类企业为首的总部企业入驻。目前两栋180米写字楼在建中,剩余两栋写字楼及商铺开始装修。

官方信息显示,项目未来还将引入绿地企业服务平台,和万柏林区政府联手打造绿色通道改善营商环境,用6000平方米服务空间来落位5S服务体系,同时与绿地商学院学员匹配资金和经验,落位更多的项目留在山西。

太原市万柏林区官方信息显示,太原绿地中央广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山西省产业规划,享受省市区出台关于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民营经济等一系列扶持措施。

目前绿地集团太原公司已经由原来的绿地世纪城搬迁到太原绿地中央广场2号楼,工程、市场营销等部门在4层办公,高管及行政人事等办公室在5楼。

商业部分将由绿地缤纷城来运营,以餐饮及休闲娱乐为主体,通往办公区的商业裙楼电梯间,打着永辉超市将入驻的广告。据销售人员介绍,预计年底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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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宝经济观察报部门主任

不动产开发报道部主任
主要关注房地产、产业园区、双创及物业等领域。擅长深度报道和调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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