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拳接连出击 多家银行因反洗钱违规遭央行处罚

作者:汪青 2021-04-14 23:09

在洗钱手法不断迭代的同时,监管部门亦在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风险评估和执法检查“双支柱”反洗钱监管体制,多措并举重拳打击洗钱活动。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汪青 近年来央行不断强化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持续加大对银行存在反洗钱违法违规的惩处力度。

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仅今年4月以来,包括亿联银行、渤海银行、甘肃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相继因存在反洗钱违法违规行为,收到央行的罚款和警告。值得一提的是,在对违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时,监管部门还对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监管集中开罚单

据《反洗钱法》定义,在我国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及央行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等。

据悉,反洗钱一直是各家商业银行的重点工作。不过由于反洗钱不力,近年来已有多家银行收到央行的罚单。

记者梳理发现,仅今年4月,已有多家银行因存在反洗钱违法违规行为,收到监管开出的罚单。值得一提的是,在对违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时,监管部门还对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月9日,央行长春中心支行一次性披露了17张罚单,5家银行及12位负责人因存在反洗钱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和警告,总计罚没378.6万元。

具体来看,吉林亿联银行因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处理异议;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被处罚金额164.4万元。此外,该行7名责任人一并被罚,总计金额14.2万元。

渤海银行长春分行因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5项事由被警告并处以58.6万元罚款,3名相关责任人总计被罚4.4万元。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均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分别被罚没80万元、40万元,对应的2名责任人分别被罚3.5万元。

此外,辽源农商行因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被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而就在前一天(4月8日),央行兰州中心分行披露了一则因反洗钱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行为,甘肃银行被罚款88万元。

此外,时任甘肃银行副行长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杜晶,甘肃银行兰州市七里河支行行长孙鸿,甘肃银行白银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熙汉,甘肃银行白银分行纪检监察与法律合规部经理李建山,甘肃银行定西分行行长文宏伟皆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各被罚款1万元。

4月2日,天津农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天津分行处以20万元罚款。此外,该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龚某作为直接责任人被罚1万元。

4月1日,淮北农商行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银行结算账户未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涉农贷款统计数据错误等被央行淮北中心支行警告并处以24.1万元罚款。时任该行副行长王正志对“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法行为负责,被罚1万元。

监管多措并举打击洗钱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相互交织渗透。

数据显示,2020年央行对614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了专项和综合执法检查,依法完成对537家义务机构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处罚金额2468万元。

在洗钱手法不断迭代的同时,监管部门亦在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风险评估和执法检查“双支柱”反洗钱监管体制,多措并举重拳打击洗钱活动。

今年3月中旬,根据国家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例惩治洗钱犯罪的典型案例,揭示各类上游犯罪的洗钱手段,显示出国家监管部门对反洗钱监管保持高压态势。

3月31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案公开征求意见,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责任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

比如,《管理办法》中,要求金融机构在办理规定业务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或者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的,或者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存疑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措施。

此外,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遵循大额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而这一《管理办法》的公开征求意见,也被业内视为反洗钱监管将进一步升级。

针对当前反洗钱工作,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巢克俭在公开场合表示,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风险认识,强化反洗钱主体责任,积极投入互评估整改工作。配合反洗钱法修订,促进解决有关共性问题,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反洗钱机制建设。

此外,巢克俭还表示,要大力提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金融科技水平,进一步加强与科技行业、金融机构等合作,推动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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