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碳交易开跑,一文看懂谁参与?配额怎么分?价格怎么定?

作者:高歌 2021-07-14 18:27

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配额管理的是发电行业,总计2225家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这些企业将成为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的主体,其他机构和个人暂不能参与全国碳市场。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高歌 7月1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仍未明确给出具体的碳交易上线时间表。

不过,经济观察网获得的一份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参加全国碳市场上线启动仪式湖北分会场暨首届30·60国际会议的通知》显示,7月16日上午9时15分至9时45分将举行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启动仪式。

7月14日下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向经济观察网确认了上述消息。

此前按照生态环境部的工作安排,湖北省、上海市完成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任务,并且通过了系统的测试和验收。

在7月14日上午的吹风会上,赵英民称,根据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国碳市场将在7月择机启动上线交易。目前相关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生态环境环境部曾计划在6月底前,正式上线碳交易,但后来延期至今尚未启动。

在7月14日的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还分别回应了一系列市场较为关心的话题,包括:更高层次的立法如何保障碳市场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如何确保配额分配的准确公正;碳排放数据质量如何保真;合理碳价如何形成等。

一、最关键法规:尽快出台

作为一个政策导向型市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至关重要,有关碳市场的种种问题,都需要凭借这一上位法找准“规定动作”和法律保障。目前立法层面的制度设计仍在完善中。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现行的相关工作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系列管理办法与管理规则为指导进行落实,该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5日出台、2月1日起施行。上位法《条例》已纳入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条例》预计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出台,在出台之前,碳市场会先行交易,边运行边等待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赵英民在7月14日的吹风会上表示,将推动《条例》尽快出台。

据介绍,除《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之外,生态环境部此前已经相继发布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启动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今年以来,又陆续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查指南以及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文件。

赵英民称,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动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一是指导监督,主要是对市场各参与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业务进行指导监督。二是能力建设,主要是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以及生态环境系统的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推动各个单位相关方懂制度、守制度、用制度。三是联合监管,碳市场监管涉及到多项法律法规,监管职能也涉及到国务院很多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对碳市场运行各个环节的联合监管。四是立法保障,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以更高层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场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二、数据:确保真实准确

对市场普遍关注的碳排放数据和配额分配问题,赵英民表示,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碳市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数据核准和配额分配是开展碳交易的前提。此前,生态环境部已经连续多年在相关行业开展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为准备首批2000多家电力企业上线交易,生态环境部引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对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核算和报告进行统一规范,对省级主管部门开展数据核查的程序和内容提出严格要求。

赵英民介绍说,在企业报告数据和省级生态环保部门核查工作完成以后,生态环境部还组织了对地方的督促检查和对企业的现场抽查。

不过,就在前不久,内蒙古爆出了首例碳排放造假案。据中国环境网援引内蒙古生态环境厅的消息称,根据群众举报,2020年12月3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鄂尔多斯高新材料)委托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2019年排放报告所附的该年度各12份检测报告中部分内容篡改后,虚报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

今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调查核实,鄂尔多斯高新材料篡改了2019年排放报告所附的两个分厂的2019年全年各12份检测报告,包括报告编号、样品标识号、送检日期、验讫日期和报告日期等内容,并删除了防伪二维码。

在7月14日的吹风会上,赵英民回应称,将加大对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执法保障。

三、配额:免费分配,可购买抵消

赵英民还回应了与碳配额有关的话题。他说,目前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实行免费分配。重点排放单位对排放数据的核查结果乃至分到的配额有疑义的还可以复核申诉。

同时,在配额分配制度设计中,考虑一些企业承受能力和对碳市场的适应性,生态环境部对企业的配额缺口量作出了适当控制,需要通过购买配额来履约的企业,可以通过抵消机制购买价格更低的自愿减排量,进一步降低履约成本。

经济观察网此前了解到,配额的免费分配主要分为历史法和基准法,在历史法中又包含历史强度和历史总量。简言之,历史总量法是跟企业自身进行对标,如果历史年份的碳排放量较多,其配额同理会多;历史强度法则将产量的影响纳入考量,按照历史年份单位产品的排放强度去乘以实际产量再去乘以下降的减排系数得到总体配额量。基准法则需要跟其所在的行业进行比较,将所有纳管企业对标,形成一个基准线进行配额分配。此外则是有偿分配,包括拍卖、定价出售等形式。

从整体的配额分配机制而言,基本上是按照历史法向基准法,而后由再向配额有偿分配的形式转化。

在配额分配的过程中,数据质量核查是配额分配、企业年度履约以及企业制定减排目标的基础,也是实施碳交易的保障,因而是碳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行业认为,由于相关核查数据质量的监管主要由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对后续生态环境部门,特别是前期未参与碳交易试点地区,其数据质量存在较大挑战。

四、价格:此前平均40元/吨,不会过高也不会过低

有关碳价,碳市场将通过价格信号来引导碳减排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流动。这是碳市场追求的重要效果之一。

由于全国碳市场尚未启动,目前无法判断碳价将会是多少。基于此前7个地方试点的运行情况,赵英民给出的数据是40元/吨,这是近两年地方试点的加权平均碳价。也是市场人士预期碳交易推开后,“较为保守”的价格。

在7月14日的吹风会上,赵英民称,从微观和近期来看,碳价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碳价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因此出现碳价波动是正常的,但是剧烈波动,过高、过低都不利于碳市场的长期稳定运行。碳价过低将挫伤企业减排的积极性;碳价过高也将导致一些高碳企业负担过重。

为缓解碳交易推开后给部分电力企业可能造成的压力,生态环境部还表示允许碳交易体系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冲抵”,这也就是此前行业较为关注的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抵消机制。

抵消机制是指,允许碳交易体系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冲抵”承担减排义务的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而为重点排放单位提供除提交碳排放权(排放配额)之外的另外一种完成清缴义务的手段。有关抵消机制的具体规则,目前也有待出台。

赵英民称,在全国碳市场相关的制度设计中,生态环境部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销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但对于配额短缺的企业,关键还是要从推动行业低碳转型的高度正确看待碳价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017年3月,发改委修订CCER管理办法暂停申请。碳交易是以配额交易为主体,CCER作为一个补充,存量已然很大,如果在规模上不加控制,会对整体的碳市场造成一定冲击,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与核心方法。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可使用CCER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因此待CCER备案机制重启后,企业可通过可再生能源项目申请CCER,一部分抵消碳排放,余下部分参与CCER市场交易,获取收益。

北京一家公司的碳交易总监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碳市场推开后,CCER可能会与其并行一段时间,长远看是要并入的。CCER的抵消比例,根据《管理办法》提出的5%计算是2亿吨碳量(按全国100亿吨,其中电力行业40亿吨计算),规模不大。

据悉,此前在征求意见时,行业人士曾建议将抵消比例提高到10%。

五、交易主体:首批2225家电企,此后7行业成熟一个纳入一个

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配额管理的是发电行业,总计2225家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这些企业将成为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的主体,其他机构和个人暂不能参与全国碳市场。

赵英民在7月14日的吹风会上表示,选择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发电行业直接烧煤,所以这个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大。包括自备电厂在内的全国2000多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排放二氧化碳超过了40亿吨,因此首先把发电行业作为首批启动行业,能够充分地发挥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作用。

根据业内人士介绍,简单理解,首批推开的碳交易主要在2225家发电企业之间产生,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摸底测算,这2225家发电企业将各自领得相应碳排放配额,不同企业的额度不同,其中一部分碳排放控制在行业平均线以上的企业会有自己用不完的配额,从而拿来交易,成为卖方;而那些在行业平均线以下的企业,则会需要购买的自身不足的碳配额。价格则由市场形成。不过,根据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整体上,就单个企业而言,配额整体都略低于此前自己的实际排放量。业内人士预测,以后随着碳市场的全面铺开,配额可能会越来越少。

对于其他行业,碳市场扩容的原则是“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完成这项工作需要一定时间。

赵英民表示,结合国家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已经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的数据核算、报送和核查工作。因此这些高排放行业,他们的数据核算、报送核查工作也是有比较扎实的基础。为做好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的基础准备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委托相关的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提出符合全国碳市场要求的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

赵英民称,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对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分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以后,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

行业覆盖面的扩大、交易品种的增多则是全国碳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中创碳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发经理刘焰真认为,还应构建和完善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引入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最大化发挥碳价格的激励约束作用。

监管层已经明确广期所(即广州期货交易所)筹备碳期货品种。经济观察网获悉,由于广期所成立时间比较短,团队还在建设当中,目前其对碳期货的研究还处于早期阶段。不过,由于期货需建立在现货基础上,广期所已经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密切对接和互动。预计广期所对碳期货的研究,还需要等到全国碳市场正式推开一段时间后才会有更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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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经济观察报记者

财税与环保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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