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2 10:21
5月21日,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元创股份,证券代码:001325)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增加新的实施地点,以优化资源配置并保障生产连续性。
公告显示,元创股份于2025年12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共发行1960万股,发行价格2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5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805.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704.71万元。该笔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三大项目,原实施地点均为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滨海新城。
本次调整涉及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在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343号"作为实施地点。公司表示,此举是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同时为有效保障部分生产环节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元创股份强调,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在审议程序方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独立董事则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此外,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告同时提示,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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